我这里谈一谈毛泽东时代的腐败分子和现在的腐败分子有何区别,以及社会和人们对待他们的态度有何区别。试着做一次对比,其实这个大多来自老百姓街谈巷议或茶余饭后的随意谈吐,实际上也是在谈一种不经意间的变化。有遗漏之处希望网友补充。初步归纳一下,可见较大的区别是:
一、毛泽东时代的的干部队伍中,腐败分子较为罕见,既使有腐败分子也无论怎样潜伏极深,想不易发现绝无可能,一旦被人发现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们基本上普遍很害怕党纪国法,轻易不敢触犯,一旦恶行败露,在无出头之日。现在的腐败分子常潜伏极深(现在腐败分子潜伏其实是很浅的,你问问老百姓,他知道不知道几个腐败分子?),伪装十数年组织还发现不了问题(百姓都知道,就是“组织”不知道,就是公检机关不知道),或者是胆大妄为,普遍有特权意识,视党纪国法为草芥(当年提倡胆子要大一点,其副作用就是大大消弱了党纪国法权威性。这点很重要!),根本不把组织放眼里,既使他事迹败露,人所共知,只要想办法让上级不查他(怕上级,不怕百姓,这意味者什么?说明百姓对官员根本没制约力),他照样堂而皇之、招摇过市地当“好领导”开会作报告(看着这些人在冠冕堂皇地宣传他们自己都不信的东西,这让百姓如何信?)。即使出了事情,一是还可以易地做官,二是可以保留相关待遇,弄个闲职干脆回家钓鱼养花,或者搞第二次产业开公司去了。(这样的“名利双收”的腐败分子大有人在)
二、过去的腐败分子浅尝辄止、见好就收,什么钱能拿,什么物能捞,心里事先拨拉清算盘,贪污个一二百块也就算了(现在一些“专家”抨击毛泽东时代制度不完善。这是没根据的。毛泽东时代各种核算制度就很严格,能钻的空子很少。)。现在的腐败分子利欲熏心、欲壑难填,利用职务之便公开吃拿卡要,官商勾结如家常便饭,动不动成百上千万、上亿元捞进私馕,不管什么钱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