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影视创作的核心力量,但长期以来,国内编剧地位一直不高。剧本可以被擅自修改,稿酬可以被长期拖欠,权利可以被任意侵害……这些已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不过,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改观。不久前,编剧维权大会在京召开,80余位国内著名编剧联合发表《2008影视编剧维权声明》,迈出了自我维权的新脚步。今天,本报刊登国内一位著名编剧的真实讨薪经历,其曲折的过程和成功的经验,对编剧维权也许具有某种样本意义。
康丽雯,两届国家级“夏衍电影文学奖”得主,曾担任《苗苗》、《女儿楼》、《浴血太行》、《走出西柏坡》、《跆拳道》、《村支书郑九万》、《马石山十勇士》等影片编剧。虽然已是业内较有建树和声望的资深编剧,但她也经历过“追讨薪水”的漫长历程。最近,她对记者讲述了艰辛的“讨薪记”。
“身心疲惫,感觉很屈辱”
数度修改剧本 稿酬追了两年半
“身心疲惫,感觉很屈辱。但是与多数编剧遇到的问题比起来,我的经历已经算是受伤害比较轻的了。”提起两年前的薪酬纠纷,康丽雯有点不堪回首。
从2002年写到2004年,康丽雯受邀创作了一部表现主旋律的影片《中国·1949》。因为制片方经费缩水以及所选演员的问题,康丽雯数度修改剧本,几乎等于写了两个剧本。但她没想到的是,讨薪的过程会比创作过程更艰辛。为了影片的稿酬,康丽雯这一“讨”就是两年半,从2004年3月一直“追”到了2006年9月。
2002年11月9日,康丽雯按照西安电影制片厂制片主任呼某的要求,给西安电影制片厂及其合作单位陕西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式两份授权书,说明电影文学剧本《中国·1949》系本人独立完成,同意将剧本交由两家单位拍摄。之后,因为西安电影制片厂没有足够的经费,这个合作通过法律途径,转给了另外一家公司,负责人是同某。
按照合同,编剧交出剧本同时,制片方应交付第二笔稿酬。但当时制片方表现得很焦急,说已经建组,时间来不及,能否先拿走剧本,第三天再给稿费。拖到第三天,制片方又说银行卡丢了,补办卡需要再等3天。又过了3天,康丽雯继续联系对方,得到的答复是,“卡是外地卡,补办时间长,需要至少5到7天。”这时的康丽雯已经将信将疑。
与此同时,制片方正急于把剧本交给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审查。一个朋友提醒康丽雯,应该把没有拿到应得稿费的情况告知主管部门与领导小组。康丽雯就写了一封说明信,传真给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很快,通过主管部门的干预,制片方这才把第二笔稿费交了出来。
剧本通过审查后,按照合同,制片方应把最后一笔稿费付给编剧。但制片方又长时间拖延并托人说情,希望康丽雯同意他们先运作经费再付稿费。康丽雯再次让步。过了很长时间,制片方没有任何消息。“这期间我多次给对方打电话,但电话经常打不通。即便好不容易打通了,对方的态度也很恶劣,让人很不愉快。”直到康丽雯从朋友那里听说影片已经杀青并且通过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