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裸照门事件为什么能愈演愈烈 - 世界媒体实验室(media.icxo.com):传媒产业|媒体数据|经营管理|影视广告|图书音像
 
首页 | 电子报纸 | 资讯一键通 | 网络研究 | 主持人库 | 传媒博客 | 媒体社区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世界媒体实验室 > 传媒研究 > 传媒研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世界媒体实验室上投放广告
裸照门事件为什么能愈演愈烈

世界媒体实验室ICXO.COM ( 日期:2008-03-10 17:26) 传媒日报

本类精华文章
 央视新闻中心最该调整什么?
 “艳照门”事件:网络媒体社会责任之思考
 回归十年香港传媒业发展历程
 大众传播与国际关系
 香港艺人艳照事件网络传播观察(下)
 香港艺人艳照事件网络传播观察(上)
 凤凰卫视的高效率来自哪里?
 凤凰卫视:“把骨头嚼碎了做节目”
 电视人际传播的人性化特征
 新媒体:人际交往中的“立交桥”
□- 相关链接:三八妇女节经典短信集<<<节日短信精华大全
· 2008年三八妇女节祝福短信(精华版)
· 2008年三八妇女节祝福短信(男人版)
· 2008年三八妇女节祝福短信(女人版)
· 2008年三八妇女节祝福短信(浪漫篇)
· 2008年三八妇女节祝福短信(老公篇)
· 2008年三八妇女节贴心短信
· 2008年三八妇女节甜蜜短信
· 2006三八节祝福短信大全(1)
· 2006三八节祝福短信大全(2)
· 2006三八节祝福短信大全(3)
  香港艺人陈冠希等艺人淫乱的照片被上传到网上之后,迅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尽管包括警察、作为当事人的陈冠希及其他艺人在内的各方都作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又是查抄抓人,又是声泪俱下地请求,又是用英文发表声明,但还是无法阻止裸照门事件呈雪崩之势。

  除了涉案当事人是当红明星,他们淫乱的照片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窥隐癖,并同时提高载有这些照片的网站的点击率外,网络传播的特点及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的分解与模糊,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网络传播的特点,主要是与其他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纸面媒体、广播、电视等)在传播各类信息(文本、图像、声音等)时,显现出来的不同的特点。这些不同之处很多,如果从传播的结果或效果来看,网络与其他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是网络空间的内容(消息、文章、图片、影视节目或这几种形式的综合)更容易生成,更容易流动,更容易在不同的人之间分享和传播。与此同时,也更不容易控制,特别是政府出于种种目的而对其进行控制的时候,就更是如此。

  共享和信息的自由流动,是互联网设计者搞互联网时的初衷,也是网络传播最主要的发展方向,是网络传播的历史潮流。顺之而采取的措施,容易产生实际的效果,一味用围堵或禁绝的办法,则容易失败。

  为阻止网上某些信息的自由流动,许多国家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美国国会1996年制定了《通讯得体法》(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 ),试图惩罚通过网络聊天室等向青少年传播不良信息,主要是色情内容的人;许多国家采用过滤技术,并利用大量用户使用数量有限的服务提供商的事实,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施加压力;许多国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许多新的法律,加重了传播不良信息的责任等……

  事实证明,除非像关掉高速公路那样关掉互联网,否则,想一边享受信息自由流动,一边又能免受网络传播带来的负面效应,比如香港艺人色情图片的传播,是非常困难的。只要你想分享互联网所带来的便利,你就得同时忍受它所带来的不良甚至是有害的东西。

  控制色情图片传播的难度,还源于网络空间色情图片的制作方式和传输方式。我们知道,非互联网生成和传播的任何形式的信息,都需要一定的成本。其成本的大小一般上与想要达到的传播效果成正比关系。也就是说,你越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越想让你传播的东西产生轰动效应,你就越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但在网络空间,任何形式的信息,只要解决了“原创”问题,就可以以极低的成本,甚至在零成本的情况下,无限复制甚至生成新的更戏剧化、更轰动的信息方式。在网络空间,资源稀缺远远不像在其他形式的媒体那里那样,成为制约传播的决定性因素。

  网络时代,每一个用户都有可能成为记者。这种说法最主要的依据,是网络信息的搜集、整理、归纳和处理不需要太专业的技术,只需要具备基础性的电脑和网络知识即可。网络空间“版面”的丰裕和“把关人”的形同虚设,又使得普通网民的成果不需要看他人的脸色,不需要有关领导或部门批准,就能够在这个虚拟的观念市场面世,就能够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里的读者见面。

  加拿大著名传播学者伊尼斯在其著作《传播的偏向》中提出,传播和传播媒介都有偏向。举例来讲,以石为料的媒介是偏向时间的媒介,有利于长时间保存;平面材料(丝绸、纸张等)是偏向空间的媒介,可以比较容易地实现空间位置的变换。如果将这个原理引申一下,我们发现有些大众传播媒介,是偏向于控制的媒体,既可以由传播者控制,也可以由政府来控制。但有些媒介可能相反,不仅过去组织化的传播组织无法有效地控制,政府也不得不在许多情况下,束手无策。

  从总体上看,印刷、广播和电视传播都倾向于传播者,是传播者占主导地位的传播,政府对这类传播的控制相对要容易一些。西方国家对广播和电视节目内容的有效控制,中国对除互联网之外的几种大众传播媒体的有效控制,是这种引申出来的理论的脚注。而互联网传播,虽然不能说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利于普通的受众,但其实时、互动和支持一定程度的匿名通讯以及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流动去中心、国际化的特征,为普通个体以形式丰富的“言论”影响他人和社会,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和光明的前景,同时也宣布了许多事件上政府和主流媒体曾经有过的“一言堂”时代的终结。 http://media.icxo.com

  互联网基础设施分布于全球,这使得至今为止没有那个国家或那个公司敢于声称或试图去控制整个网络空间的内容,在色情内容和其他“非法”“、有害”内容方面,各个国家和地区内容标准和法律要求的千差万别,助长了网络空间的“无法无天”。我们看到,2000年法国人可以在自己本国起诉雅虎公司在法国的分公司,让其采用措施,不让法国用户读取拍卖纳粹物品的网站,但它并不能有效阻止纳粹物品的拍卖和否定二战大屠杀的言论的传播;05年阿拉伯人试图阻止丹麦人在报纸上刊登他们的先知穆罕默德的画像,并引发了多起流血冲突,但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下,阿拉伯人所期望的结果并没有产生,反而使他们所认为的渎神作品,传播到了更广大的空间……

  别说与这些事件相比,这次香港艺人淫照事件,也实在是再小不过的一次插曲。可能也只有在色情内容历来受到严格控制的地区,才能引发点事情来。在西方色情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这实在算不上什么,也断不会有这么多人费这么多的口舌。

  互联网把成千上万的电脑联结起来,互联网又称“网中之网”。在这个谁也无法说清楚其规模的网中,既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型服务器,也有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的数据库,及数不清的个人电脑。只要有基本的上网设施——电脑、电话线和调制调解器,任何一个个体就能将自己与整个世界联系起来,就能在网络这个神奇的国度里自由遨游。网络出版不需要获得别人事先的审查和批准,网络空间又有理论上无限量的潜在的读者。只要内容够独特、够轰动,材料够猛、够耸人听闻,故事够新潮、够离奇,就不愁没有市场,就不怕没有受众。这也助长了某些人,比如这起事件中的个别网友的铤而走险或不计后果。

  在法律责任方面,有人认为这次事件中的艺人尽管私生活糜烂,但成人之间私密的性行为无论再怎么见不得人,也不至于为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倒是私自将涉及他人私生活活动,特别是性生活的照片传到网络上的人,应当承担这次事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刑事法律责任。

  我觉得问题可能不那么简单。如果这些明星们没有制作这些集体淫乱的照片,如果他们合理保存了自己的照片,能够对这些一旦传出就会给自己和他人、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照片尽到正确保存的义务,修电脑的人无从下载或者即使下载并传到网上,没有人感兴趣,带不来网站点击率。这次事件也许根本就不会成为目前的样子。只让这起事件的上传者承担责任而不追究照片的主人公和在这起事件中“获益匪浅”的广大网民,实在有点不公。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作者:王四新 查看/参与评论  
 
栏目导航
更多精彩,请访问世界媒体实验室(media.icxo.com)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