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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连续停播一些低俗广播电视节目之后,国家广电总局昨天(9月20日)又出台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要求主持人要定位准确,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善于处理节目中的突发问题。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刻意表现自己,主持词要简短,不得对选手、嘉宾、评委或其他表演者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9月21日人民网)
某些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的低俗之风固然该加强抵制和严加监管,不过,都管到了主持人不得用“哥、姐、弟、妹”的称谓上了,笔者对此不以为然。
低俗之风的源头不在主持人之间或者对选手、评委、嘉宾的称谓上,而在于主持一台娱乐类节目的整个品味和格调上。笔者倒是觉得哥呀,妹的,听起来虽俗了点,但平民化的娱乐类节目就得生活化,原汁原味,跟老街坊聊天似的,闹腾点没啥大不了的。在台上,年轻人哥呀妹的叫得挺热乎,反映出生活中也是这般快快乐乐一家亲的情景,多和睦啊!不仅如此,在生活中,上了岁数的老头老奶奶都老哥哥、老姐姐、大妹妹的叫唤个没完,多和蔼可亲哪!即便在“样板戏时代”,也常有在影视舞台上叫“同志哥”的,何况今天这个价值多元化的和谐社会里?!
顺着广电总局的这条禁令走下去,还得加上一条,兄妹不得同台主持节目。否则,一旦兄妹相称,可就犯了“大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