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网币”不下数10种,且大都可用现实货币购买。
令人关注的是个别网络虚拟的“网币”在一些网民手中竟成了人民币的“等价物”,由于各种“网币”可以冠冕堂皇地兑换成人民币,从而进一步滋长了网络偷盗、诈骗、赌博等网络犯罪行为的蔓延。因此,相关管理部门正在对网络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将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作为网上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时下,为了方便玩家进行网上支付,一些游戏运营商和门户网站纷纷推出各种名称各异的网络虚拟货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网络虚拟货币不下数10种,国内各个网络运营商和门户网站几乎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虚拟货币,且大都可用现实货币购买。
以腾讯公司推出的Q币为例,Q币官方价格为1元人民币1个,网民可通过银行卡、电话银行等多种形式购买并存入对应QQ号的个人账户中。Q币可以用来支付QQ会员服务、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等。
虚拟财产也是财产,早已得到法律界的广泛认同。但国内现行法律在个人财产保护方面在对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缺乏硬性规定的“盲区”,往往造成玩家的“网财”失窃被盗,报案后执法机关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这样就直接导致出现很多玩家在丢失“网财”后处于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网络货币具有人民币账户充值性质却得不到有效保护,运营商吸引用户不断充值类似于非法集资,而且广泛存在以网币为掩护进行赌博的现象。”在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列举了网络虚拟货币因缺乏监管而产生的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如何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