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暴力”背后的缺陷
“传媒暴力”是传媒力量的变异,这种变异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外界的原因。
传媒力量的产生首先得益于传媒的社会地位。作为社会公器,传媒承担着维护正义与社会和谐的责任,其行为本身就具有权威性和引导性。尤其是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间,社会问题逐渐增多,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有激化的趋势。在此情况下,中国的传媒更多要做的是引导群众、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因此,传媒的公益性便主要体现在道德力量上。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传媒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报道已经脱离了道德引导,转变成了一种对事件当事人的变相侵害,形成了“传媒暴力”。 目前,“传媒暴力”更倾向于利用群众的力量。在发动群众进行声讨的同时,传媒的责任也被变相推卸掉了。
2006年燕山大学一名学生因与一名少妇的所谓婚外恋情而引发的“铜须门”事件曾被传媒一直追踪。而在事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对于许多细节的报道就频繁出现,其中不乏网友的泄愤言语。一些诸如《“铜须事件”道德与法律的交锋》的标题随之充斥于传媒,强大的攻势不仅扩大了对事件的谴责,还促使这次事件从疑案变成了铁案。虽然这起事件后来被始作俑者证明是“子虚乌有”,央视也出面为当事人“平了反”,但此事件还是给当事人双方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事件中,网络作为现代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煽风点火的作用,并纵容广大网民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表现出在“维护社会道德”的责任背后所隐藏的阴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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