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是公器,在维护社会正义与公益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一段时间以来,对于传媒责任的调查也使得人们更加重视传媒对社会公益的关注与贡献。从揭露传销谎言到“3.15”晚会打假,从报道贫困大学生生到与社工协会携手树立“公益榜样”,从新闻热点透视到开辟专门的事件调查专栏,从普法宣传到解析大案要案,传媒都在依靠其责任感和公信力为维护社会正义贡献力量。然而,在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传媒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暴力”——这一本不应该出现在传媒行业的现象,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相对于血淋淋的武斗,传媒的“暴力”更多地体现在对传媒力量的放任、对事件缺乏调查和对影响的缺少预料,甚至人为制造和恶化舆论环境,给社会以及一些事件的当事人早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在这一点上,传媒体现了其强权的一面,也体现出了对自身约束不够的一面。
“传媒暴力”,扭曲了的责任
“传媒暴力”最初是指电视节目中有意渲染血腥、性以及其他不健康因素的情况,这在欧美国家曾经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社会学家和家长非常重视这种现象对青少年成长的负面作用,曾对其进行了很大规模的抵制。近年来,针对一些国内杂志和媒体将对犯罪纪实文学的笔墨过多地放在描写犯罪过程——尤其是描写对女性进行侵害过程上这一现象,也曾有专家做出了尖锐批评。而今,传媒的“暴力”面不仅仅指其传播内容的暴力问题,还有对传媒力量滥用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在公益报道中,以社会责任作为出发点的“传媒暴力”表现更复杂,也工具有危害性。
“传媒暴力”最直接的体现莫过于传媒本身的指向性和公开性,这些都是传媒力量的“杀手锏”。但是,传媒往往是在事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开始使用自己的“杀手锏”,“误伤”的情况屡见不鲜。2006年夏季,南方某报记者曾撰文,怀疑市面上的西瓜被人为地注射了红药水以保持颜色红嫩。没想到,此报道竟引发2006年海南西瓜大量滞销,瓜农损失上千万。显然,这一事件中,群众对于传媒公信力的崇拜远远超过对科学及基本生活常识的信任。在整个事件发生期间,虽然生物学专家用实验证明西瓜注水是彻头彻尾的谣言,但参与报道的传媒都采取了躲避的态度。直到央视经济频道对此事件进行深入报道并公开辟谣之后,那位记者也没有表示出丝毫道歉之意。对一个莫须有的谎言的坚持让人们非常直接地看到了传媒的“暴力”面。对于受到严重损失的瓜农,传媒已经无法用“正义的误伤”来解释和推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