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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规范医疗广告,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世界媒体实验室【media.icxo.com】采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李亚莉和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
违法广告有五大类
问:2007年1月1日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医疗广告受到了更加严格的限制,那么,如何界定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李亚莉:我们在广告监管的实践中,查处的医疗广告违法表现主要有这样几种:一类是宣传医疗机构的治愈率,夸大疗效。第二类,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尤其是宣传一些非法的制剂。第三,利用医疗机构的名称或者所谓的名医、博士、著名专家等称谓来误导消费者。第四类是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以新闻报道、医疗资讯、专栏等形式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第五类是以社会公众人物为模特,以专家、患者的形象出现,介绍一些案例,虚构一些情节,误导消费者。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06年前三季度查处违法广告案件的统计,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件4644件,占查处所有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12%,也就是说,每8个违法广告案件中就有一个是医疗广告。

李亚莉

张宗久
嘉 宾:李亚莉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
张宗久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