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逻辑,如果矿主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对方不仅是假记者,而且还以新闻曝光来敲诈自己,他完全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报警等方式来解决。但是矿主不这样做,而是“先打了再说”。试想,如果矿主的开采真的毫无问题,他为什么不敢报警?
按照正常的逻辑,记者被打了,就算被打时无法报案,但事后以最快速度报案也是符合常理的。但是直到第二天死了一人,才不得不报案。而在媒体的跟进报道中,被打伤的记者出人意料地沉默。自己的采访如果真够硬气,何以致此?
而在事发之后,当地政府坚定地认为这只是个一般性刑事案件,从而保持沉默。当地新闻官除了把事件真相推给警方作为万能托词之外,最急切的作为,就是出台了《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从字面的内容看,这样的通告当然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打死了人要负刑事责任,这不会因为被打者是不是记者而改变。要紧的是,通过这起事件,地方政府应该有一个旗帜鲜明的“反黑”态度,追究并剖析矿主为什么敢“先打了再说”,能够被记者“敲诈”的短处到底在哪儿?并为改善这样的环境拿出自己的作为。
当然,媒体也应该从此加强自律,看紧自己的门户,防止新闻采访权被无良之人利用,成为涉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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