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郴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向所辖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单位等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设立了“舆论监督奖”。中央、省级媒体记者采写当地的“揭短报道”,不但有可能得奖,还有可能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1月14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在过去的2006年中,郴州可称得上是新闻“高发年”,这些新闻绝大部分都是中央媒体千里迢迢赶去揭露真相。
何以如此?不难看出其背后的“潜规则”:中央和省级媒体不属他们管,有的还握有“尚方宝剑”,因而不少地方领导都对其另眼相看,“厚爱”有加。如安徽枞阳,明文要求上级媒体必须有当地官员“全陪”才能接受采访;郴州“奖励”的对象也是那些主动把舆论监督线索交给郴州调查处理或通过舆论监督对郴州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中央、省级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