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社会上各类广告中存在的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市工商行政和市政管理部门坦言,由于一些广告制作商片面追求商业利益,不规范广告用字仍然存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不良文化倾向的广告予以拆除。
同时严格审批制度,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如“百衣百顺”、“与食俱进”、“食全食美”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对“大东亚”等含有殖民色彩、伤害民族感情的不予核准。
另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教委和市语委将把语言文字的深厚文化地域融入规范化要求中,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管理常规和基本功训练,力争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100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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