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如“百衣百顺”、“与食俱进”、“食全食美”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对“大东亚”等含有殖民色彩、伤害民族感情的不予核准。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不予核准登记。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针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经过调查,张毅代表发现,从“博大‘晶’深”到“大智若‘娱’”,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都存在滥用汉字打广告的现象。而已经简化到令人费解的网络语言,却被众多“QQ”一族当成时尚。
“维护民族文化的尊严,体现在文字上就是对汉字的尊重!”张代表认为,滥用汉字的情况,已在相当程度上产生了社会性危害,对人们正确认识民族文化,形成民族文化意识,起到了“混淆视听”的不良作用,同时也对青少年产生了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