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京时间1月16日,美国《纽约时报》发表分析文章称,电影和音乐公司对于YouTube可谓爱恨交加:一方面,YouTube引发了内容版权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YouTube也为它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营销工具。对于这些传统娱乐公司而言,YouTube到底是敌是友?
如果你错过了埃米纳姆(Eminem)的热映电影《8英里》,无需为此感到遗憾,因为主要内容都可以从Google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看到。事实上,你可以在YouTube找到完整的《8英里》。当然,由于YouTube对于视频长度的限制,整部电影被分为12个片段,每部分的长度为9分钟。
六个月之前,一位自称“Yosickoyo”的YouTube用户发布了这部电影。他并没有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但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称:“我上传电影的目的是与他人共享,特别是那些也为大家提供电影的用户。我希望通过这一方式表达对他们的感谢。”毫无疑问,NBC环球并不赞同这样的感激方式,因为该公司旗下的环球电影公司正是《8英里》的发行商。
获知《8英里》出现在YouTube之后,NBC环球立即要求YouTube删除相关视频。这并不是第一次,事实上,NBC环球聘请了三名专职员工,他们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遍历YouTube的所有内容,目的是查看该网站是否出现了NBC环球拥有版权的内容。过去一段时间,NBC环球平均每月都会向YouTube发送1000多次删除视频的要求。NBC环球首席律师里克。科顿(Rick Cotton)表示:“我们只能这样做。”他预计,YouTube出现的NBC环球电视剧和电影有一半以上未获得授权。
去年11月,Google以价值16.5亿美元的股票收购了YouTube,这一交易当时在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好莱坞电影公司和其它娱乐公司而言,要判断YouTube是敌是友并不容易。一方面,YouTube发布了很多未获授权的电影,而电影公司在每部电影上的平均投资多达9600万美元;另一方面,YouTube可以为电影公司带来旺盛的人气,这是很多电影公司选择同YouTube合作、而不是对抗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