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蕾,韩寒,老鬼,这几天打起了三场和他们有关的名人博客口水仗。从去年起,名人博客口水仗“连绵不绝”,愈演愈烈。博客给了名人极大的曝光率和满足快感,但同时也颠覆了他们被传统媒体所宣传的良好公众形象。有人预言,名人的这种行径无异是一种自杀。
被诉违约 博客讲理
当事人:汉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韩寒
声音:
韩寒作品不符要求拒付版税(汉图公司)
相信法院会给我一个公道(韩寒)
导火索:韩寒被北京汉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指责没能如约交出稿件,并被要求归还预付款支付违约金。
事件:2006年6月29日,韩寒与汉图公司签订合同,将自己暂未确定书名的一部作品交由这家公司出版、发行,合同约定这部文字不少于8万字,交稿日期为2006年7月7日,作品版税为89万元。汉图公司随即向韩寒预付了40万元,并约定交稿当日再支付余款。
据汉图公司的律师黄晓称,交稿时,韩寒的委托人要求先付清余款49万元再交稿,而汉图公司认为,韩寒的新作品《毒3》不足8万字,不符合原定合同对作品的要求,拒付其余版税,并认为韩寒已构成违约。
汉图公司要求其退还预付款和违约金共计41万元。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汉图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去年12月12日裁定认为,支持汉图公司解除合同,但同时肯定,解除合同并不是韩寒单方面的责任,40万元预付版税韩寒承担90%,汉图公司承担10%。加上案件律师费用和仲裁费用,韩寒须在15日之内向汉图公司支付40.615万元。但此后,韩寒一直拒绝履行生效的裁定。前日,汉图公司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
韩寒在昨日的博客上对这一事件发表声明:声称汉图公司的行为“倒打一耙”。在博客中,韩寒写道:“合同是6月29日签订的,要求7月7日交稿子。大家想一想,我可能在一个礼拜里写出一本新书吗?所以,当时我们谈的就是以博客文章为主的一本书。我还给他们加了将近一万字的新写杂文。总计文字将近10万,比合同规定的8万多了很多。但是,当我准时派助理去交稿件,他们却不肯履行合同和支付欠款。”
韩寒表示,“公司运转困难出不起书就直说,想要要回预付款或者部分预付款也直说(虽然按照合同要求都还没有付齐,行业规则也都是不退还的),但居然反咬一口告我违约,真‘卑鄙’。”
韩寒说,将在法院来执行时出具证据。“相信法院会给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