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常混乱的中国新闻界,必须走法治的道路,也就是走新闻自由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其健康、正常地行使自身的舆论监督功能,才能代表公共舆论,代表独立于权力之外的大众立场。
新闻界人士所要实现的价值就是获得正义,就是指光明正大,获得广泛的民意基础,要透明实在,要“铁肩担道义”,相信自己是站在历史与现实与未来都贯穿的一条线上,经得起历史与未来的考验。
新闻记者是非常有至上荣誉的神圣职业,就要有严格的职业道德守则,不能象一个家族一样实行“宗法”和真相封锁的“地方保护主义”,实行“自扫门前雪”,实行“绝对的利己主义”,这样下去,新闻记者也会做坏新闻,新闻也不会名副其实,新闻界就成了一些偷漏税的商业企业一样坏了名声,失去正义的力量,毁灭了自身的价值。
今天的中国的转型时期,给新闻界带来了向纵深发展的良机,独立而勇敢地进行舆论监督成为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的新闻界在走向法制化的同时面临着重重困难:新闻“权力”的异化,正义与良知被遗弃,假新闻泛滥,有偿新闻屡禁不止,名记者成为稀有物种,新闻官司倍增……我们的新闻业怎样才能健康发展?
曾创下普利策新闻奖的约瑟夫·普利策如是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在现代民主自由和经济发达国家,新闻监督已成为一种谁也无法漠视、谁也不敢小看的代表公众利益的监督力量。于是,在西方国家有“第四种权力”(除立法、司法、行政之外)之说。
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新闻监督起到的作用还很有限,发挥的能量也比较微弱。所以,我们必须面对的是,我们的新闻记者怎样才能“铁肩担道义、棘手著文章”?怎样才能按照普利策所说“及时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