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旦过后的第一个周末,头顶着美国纳斯达克股市“中国传媒第一股”帽子的分众传媒公布了一则收购消息,称已经与中国第二大户外视频网络广告运营商聚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订了一项股票收购协议。根据该收购协议,分众传媒将收购聚众传媒100%的资产。分众传媒将支付9400万美元的现金,并支付价值2.31亿美元的7700万股分众传媒原始股票。
“这次收购巩固了分众的行业领导地位。”分众传媒创始人、CEO江南春在接受采访时说。
江南春说,此次收购“对分众、聚众都是一件好事”,而且绝大多数的机构投资者对此都持正面的评论。很显然,江南春平稳地坐上了行业老大的位置。
“幸运不可能总是属于分众。”江南春这句曾用来告诫自己和分众高管的话,在这里似乎显得有点不合时宜。就在此次收购消息公布的前180天,2005年7月13日,分众传媒登陆纳斯达克,一夜之间,江南春身价涨至2.7亿美元,成为各大富豪榜中一匹名副其实的“黑马”。
而就在分众宣布收购聚众的前70天,2005年10月17日,分众传媒以超过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国内最大的电梯平面媒体框架媒介100%的股权。其收购标的金额创下了近年来我国媒体并购的最高纪录。
所有这些让人震惊的商业故事都跟这家叫分众传媒的公司有关,同时也跟这位名叫江南春的上海人有关。更值得一提的是,分众传媒今年才走过了3年历程,而她的缔造者江南春今年33岁。
关于并购:
“第一次见虞锋就很愉快”
分众与聚众自他们成立之日起,就是一对天生的对手。无论是江南春,还是聚众传媒的创始人、CEO虞锋对此都心知肚明。当一个商业话题把分众与聚众放在一起时,竞争是话题的主旋律,并充满了火药味。
就在分众收购聚众的消息发布前的几天里,坊间就开始流传着此次收购的传言。但对于这一传闻,很多人都持“不可能”的态度,认为这是2006年的第一个虚假流言。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来支持公众的这种情绪。去年6月,分众传媒公布了一份央视市场研究公司在3月完成的《国内楼宇液晶电视媒体市场份额调研报告》,认为从覆盖的楼宇数量上看,国内楼宇液晶市场上分众传媒以70%居第一位,聚众传媒以28%的比例居第二位。无疑,这一报告对“分众、聚众均分市场”的说法提出了挑战,为此,双方展开了一场寸土必争的口水仗。
此次“名分争端”发生后不到一个月,2005年7月10日,也就是分众在美国成功上市的前两天,聚众传媒与一家研究机构主办了一场中国楼宇电视广告标准研讨会,并发布了五项行业标准,其中第五条提出:楼宇电视广告只有在低干扰度的广告环境中,方能奏效,矛头直指分众的卖场广告项目。为此双方又爆发了一场标准之争。
也就是说,以这样的竞争态势,在聚众传媒没有公开上市,分众传媒无法在资本市场公开地开展收购行动的前提下,分众与聚众一起坐在谈判桌前讨论收购事宜难以想象。
但有着诗人之称的江南春显然比常人更具有想象力,“我们彼此之间充满了对竞争对手的敬重,分众与聚众的整合对股东价值有利,对行业的发展有利。”
江南春告诉我们,虽然外界早已把分众与聚众说成是一对剑拔弩张的敌人,但他本人与虞锋的第一次见面是在2005年10月,一次很偶然的活动上。也就是在市场份额名分之争与行业标准之争之后,分众收购框架媒介的关口。
江南春把这次非正式的见面描述为“很愉快,没有外界所说得那样狭路相逢”。“我们俩都是上海人,有着很多共通的话题,对产业我们也有一些一致的看法,都认为合作要好于竞争”。此次见面之后,在一些朋友的撮合下,江南春与虞锋在11月底进行了第二次见面,“对一些具体的事情进行了讨论”。江南春在采访中告诉我们,他与虞锋大概用了三次见面就基本达成了“一些框架上的认识”,而对于一些法律上的细节问题则主要交由双方的律师进行具体磋商。“我们两个都是文科生,谈判很大方向化,宏观化,基本上没有过多地谈论具体的数字问题。”
在采访中江南春总是在语言表达中有意无意地将此次100%的“收购”说成“合并”,对此,江南春认为,分众与聚众都是有能力,有竞争力的公司,只是很理性地“走到了一起”。
但无论在语言上如何表述,分众传媒通过对聚众传媒的收购,进一步巩固其在中国户外视频广告市场中的绝对领先地位。根据江南春给我们的数据,此次收购完成后,分众将“占据6万多栋楼宇,覆盖一亿以上的都市主流消费群”,成为难以撼动的“老大”。
按照江南春的描述,此次与聚众的“合并”将会给分众带来几大好处,第一,竞争所增加的非理性成本将得到压缩;第二,双方价格战所造成的损失也会得到遏制;第三,今后分众的精力将集中在投资者的回报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