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7年3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期刊业治理工作的通知》。据此通知,总署就转化内部期刊,压缩行业、社团组织期刊,控制期刊总量,优化期刊结构,重新划分期刊发行管理类别等重点对刊业进行治理。期刊治散治滥工作以此为标志正式展开。到年底,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或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压缩期刊413种,占期刊总数的5%。在压缩的413种期刊里,有社科期刊238种,占社科类期刊总数的6.2%。同时,全国有6165种内部期刊停办或转化内部资料,占全部内部期刊总数的60.1%。
2、1997年12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内容、印制、发行、广告等要求,将其和市场化报刊严格区分。
3、 1999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报刊结构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了政府决意压缩行业报刊、取消省市行业报刊,彻底解决公款订报刊和行政摊派等问题的态度。
4、 1999年9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严格期刊刊号管理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少数期刊违反出版管理规定,以一个刊号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的情况;还有的期刊以不同版别或者增刊的方式,变相进行“一号多刊”的出版等严重违规现象。该通知使一批“一号多刊”的刊社受到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期刊刊号的管理,维护了正常的出版秩序。
5、 1999年10月12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期刊刊期变更审批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针对当时有少数期刊出版单位违反管理规定,通过增加刊期的方式出版多种期刊版本,实际上是以一个刊号变相出版另外的期刊,“乱增刊期,一号多刊”的情况。根据通知,总署对“一号多刊”的违规出版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