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市场经济:文化产业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宗旨就在于推动文化产业更加面向市场,以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保障中国文化产业总体实力的提升。实际上多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在市场化这条道路上做出了不少探索,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如集团化的改革。特别是集团组建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加强了党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加强了正确舆论的引导,可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也面临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没办法实现跨行业经营,没法有效地实现跨区域发展,对国际上比较大的文化产业集团进行考察,可以发现他们几乎都是跨行业运作,跨区域发展。 “跨行业、跨地区” 运作的瓶颈成了中国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巨大障碍。跨“跨行业、跨地区”发展受到限制,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文化单位行政依附关系太强,市场主体特征不突出,开放市场无法真正形成。问题的关键应该是产权改革。通过产权改革,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产业发展,是所有产业改革的基本逻辑与历史经验。
产权改革
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权利结构。中国大型文化单位特别是媒体的产权或所有制形式是清一色的国有国营。这种产权制度在产业发展的初期或许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在今天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障碍。一为“人治”留下巨大空间,易于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与贪污腐败案件。二是企业发展内动力严重不足。企业产权的不清晰或虚置最大的害处是责权利的不平衡,导致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足。多做事可能无利,还有风险。不做事倒可能有大量的利益。单位要不要发展,发展得好不好,很大程度长取决于领导人的敬业精神与道德操守。三是国际化“制度成本”高昂。所谓制度成本,是特指中国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因为企业所有制或者产权制度与西方国家的同行不同而“额外”付出的“成本”,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歧视。中国电视节目外销的艰难和一些电视台在国外经营的窘境皆可证明这种“制度成本”的存在。解决“制度性”歧视问题只能用相似相容性原理去解决。也就是说,中国文化产业要想在国际文化产业市场上立足,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必须实行与国际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制度,包括企业的产权制度或所有制形式。
实际上中国已经意识到了产权问题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如2004年初,国家广电总局在有关文件中就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广播影视产业领域公有制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广播影视产业领域的非公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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