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首先要正确认识党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独立的利益,党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不能错误地理解“党管媒体不变”就是要把文化产业变为“党产”。“党产”体制并不能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也不能提高党应对非常变化的能力,恰恰会损害执政能力与应变能力。国民党的“党产”纠纷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还要正确处理对待各种部门利益、地区利益(包括大地区利益与小地区利益)、个人利益。体制改革,必然涉及到历史形成的各种不合理的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个人利益。从一些部门、地区、个人的感受来说,可能是受到损害,这也许是一种痛苦和牺牲,但是只有辩证把握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才能最终实现各自的利益。特别是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任务来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而不是各自为政,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来配置公共资源。文化体制改革必须整体推进,全面改革。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还要正确认识文化体制改革与新闻自由、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利益的关系。文化体制改革与新闻出版改革有密切的关系,文化体制改革是国际国内观点、左倾与右倾的取向交锋的阵地。“废除舆论导向,撤销担负文化检察职能的机构”等文化自由主义言论、允许民间办报办刊办出版等极端思想沉渣泛起。民主、自由的价值不是终极价值,要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极端的民主是有害的。“滥民主”并不一定比“好集中”更能令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要正确认识到我国文化体制中的深层次的问题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是历史性局限。不能一味地把什么都归结为“左”的结果,否则容易使我们在选择新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是走向新的极端。但是应该顺应世界潮流,循序渐进探索党内民主,转变党管意识形态的执政方式,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制度建设创造新的政治文明架构。党管意识形态是我国的根本文化制度,而且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原则。要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文化资源的崭新的配置方式,进而在这样一个全新的基础上,实现和体现党管意识形态的执政意志和文化宗旨,提高党管意识形态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
我们应该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的论述上来。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已使得发展冲动无序化,文化产业发展出现“泡沫”。我们必须积极切实推进改革,实现国家文化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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