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防火、防盗”目的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曾几何时,“防火、防盗”后面长出了“防记者”的尾巴,演绎成了“防火、防盗、防记者”。一些人把记者等同于火灾、强盗加以防范,这既是记者的悲哀,更是值得记者深思。
笔者分析,“防记者”主要与记者履行舆论监督职责有关。一是某些人不能正确认识舆论监督,不是把舆论监督视为指出问题,改进工作的手段,而是把舆论监督看成是“挑刺”;二是某些人和单位确实存在某些问题,害怕舆论监督;三是记者在行使舆论监督职责时,采写拍摄的监督报道或存在内容失实、或报道时机把握不准、或尺度掌握不好等问题。一、二两点是一些人“防记者”不是理由的“理由”,我们姑且不论,这里重点就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时,如何尽量不给他人留下“防记者”的理由谈点浅见。
一、舆论监督要注重“两值”“两性”的有机结合,把好选题关
舆论监督选题的“两值”“两性”的有机结合,是指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的有机结合,时宜性与时效性的有机结合。这是把好舆论监督选题关的前提。把好舆论监督的选题关,就是要看舆论监督的选题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愿望,是否有利于大局的稳定、民族的团结,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富强,是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舆论监督的选题应同时具备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也就是说记者在舆论监督选题时要判断这个选题是否是受众普遍关心的,是否具有良好新闻价值;同时还要判断这个选题是否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良好的宣传价值。不能只重视新闻价值,只讲“吸引眼球”的所谓轰动效应而不考虑后果,假如“政府征地补偿不及时、农民上门讨说法”。这样的选题虽然很有新闻价值,但是宣传价值不大,不宜公开报道,应采用“内参”的形式向有权机关积极反映情况、言明后果、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促成问题得到最快解决。如果公开报道,很可能激化当事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还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同样,舆论监督也不能只重视宣传价值而忽视新闻价值,不考虑受众对舆论监督信息的需求,信息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受众对所发布的信息不关心,不阅读、不收看,宣传价值就不能通达实现。因此,舆论监督的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二者不可偏废。
同时,舆论监督选题还应注重时宜性与时效性的有机结合。虽然,舆论监督的时宜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时效性上,但时宜性与时效性有其自身的规定性。时宜性是指舆论监督能够实现最大监督效应的最佳时机;时效性是指需要监督的事件发生与监督报道之间的时间差,这个差越小时效性就越好。舆论监督选题是否具有时宜性,需要记者立足全局,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当时存在的能够影响舆论监督效果的多种社会因素。一件舆论监督报道,是快发,还是慢发,是此时发,还是彼时发,既是舆论监督策略,又是一项艺术。舆论监督的时宜性把握越好,监督的效应就越好,比如对学校乱收费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如果在学校开学之际就进行,不仅可以起到提醒和支持学生家长拒绝交纳学校乱收的那部分费用,而且可以从舆论方面督促学校按标准收费,还可以起到提醒政府采取措施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的作用。如果在学校开学很久以后才对此进行舆论监督,显然时宜性与时效性都要大大减弱,不如前者,其结果是监督的效应也随之而大大降低。
要把好舆论监督选题关,应把选题的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有机地结合起来,时宜性与时效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们结合得越好,舆论监督的效果才会越好,才能最大限度地不给某些人留下“防记者”的理由。
二、舆论监督要坚持真实性原则,把握事物的本质
客观报道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遵循真实性这一基本原则。舆论监督往往涉及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公众人物言行的正确与否和声誉。如果舆论监督失实,就会给某些人留下“防记者”的理由。
《论衡•知实》里有个故事讲:“严渊炊饭,尘落甑中。欲置之则不清,投地则弃饭,掇而食之。孔子望见,以为窃食”。这个故事说,严渊烧饭,灰尘落到锅里,想不管它吧,(饭)就不干净了;(把有灰的饭)扔到地上,又遭踏了饭,(所以他就)挑出来(自己)吃掉它。孔子老远望见了,就认为(严渊)偷饭吃。
孔子看到严渊“窃食”的情景,是生活中的真实情景,应该说是第一手材料。假如严渊“窃食”的过程被今天手持照相机、摄像机的记者撞上,把这一情景拍摄下来,不仔细采访分析,就写成一篇花边新闻,再配上一张严渊“窃食”的醒目照片,或者用摄像机记录下来配上解说词在电视台播出,一定是一条很好的现场新闻,一定能吸引受众眼球。说不定还能拿个新闻奖什么的。果真如此,严渊会感到莫大的委屈,会大呼冤枉。因为这一真实的生活情景,没有真实地反应事物的本质。严渊是在舍不得将粘有灰尘的饭弃之地上,是为了保证整锅饭干净的情况下将粘有灰尘的饭“掇而食之”的,并非窃食。
再如,笔者所在电视台的一位记者在对一起房屋质量投诉进行报道时,记者根据投诉者提供的真实事实——其房屋离地面20多厘米的外阳台与地面之间的裙墙裂开了一道2厘米宽的不规则裂缝。这位记者在报道时结论说投诉者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是报道的第二天我们电视台就接到了房屋开发商法律顾问说该报道失实的电话,要求挽回影响。我们电视台又派出一组记者深入采访核实,结果裙墙开裂是事实,但开裂的裙墙不是开发商所建设的,设计图上也没有裙墙这一结构,投诉者的房屋是从他人手上购买的二手房,开裂的裙墙系投诉者入住之前的房屋所有者为了美观自己请人砌成的,与开发商无关。
由此可见,生活中的真实情景有的不等于事物本质的真实。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被事物的表面现象、生活中的偶然现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枝微末节、甚至是事物的假象所蒙蔽。否则,监督报道就容易失实,就会给某些人留下“防记者”的理由。
三、舆论监督要把握好“度”,注重报道的层次性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反映质与量的统一。舆论监督如果没有把握好“度”,就不能很好实现舆论监督效应。甚至有可能造成在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个监督报道战役是如此,一篇监督报道也是如此。都需要把握好“度”。
舆论监督的“度”,即体现在一个时期的一个舆论监督战役之中,体现在报道规模的大小、报道持续的时间长短、报道的比例结构以及火候的掌握等等方面。掌握不好,要么过犹不及,要么火候不足。如我们在对老百姓关心的腐败现象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这方面的报道太多,且持续时间太长,几乎天天都能看到此类报道,超出了这个度的范围,就会造成老百姓认为腐败问题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的不良影响;相反,比如有人哄抬物价,物价上涨成为群众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话题时,如果不注重受众的信息需求,舆论监督太少,没达到“度”的要求,受众就可能做出政府无视物价上涨、政府不关心百姓生活、政府没有能力平抑控制物价的能力等等种种推测,进而产生不良影响。
舆论监督的“度”同时体现在一篇监督报道中,如态度的鲜明或含蓄等等。笔者认为,记者采写监督报道时可分为四个层次:即批判性监督报道;批评性监督报道;提醒性监督报道;问提性监督报道。当然,这首先要要明确监督报道事物的性质。如果不明性质就无法确定监督报道的层次。在实际操作中,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和行为,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之类,我们应采取批判性监督报道,要猛然抨击,狠狠批判。对一般性错误现象和行为,如乱倾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之类,我们应采取批评性监督报道,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要把话说得太满太绝。对自来水压力不足某片区五楼以上用水困难之类,应采取提醒性监督报道,提醒自来水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改善这个片区五楼以上供水压力不足的状况。对实际生活、工作中有的没有意识到的,而又确实存在的某些问题,如随着城市改造,高楼越来越多,而公共厕所越来越少,市民上街时找厕所难之类,我们应采取问题性监督报道,提出问题,引起重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如果记者采写监督报道不讲究层次性,该批判的只轻描淡写地说几句,就显得力度不够,等于隔靴挠痒;反之,本应作为问题提出来引起有关人员、单位、甚至是政府重视的,我们采用批判性监督报道,就会言过其实。
舆论监督在笔者眼里是一门学问,各位同仁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时,仅仅把握上述环节还不够,还需要各位同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同时,还要严守职业道德,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从自身方面最大限度地不给某些人留下“防记者”的理由,才能正确地履行好舆论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