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媒介体制改革 - 世界媒体实验室(media.icxo.com):传媒产业|媒体数据|经营管理|影视广告|图书音像
 
首页 | 电子报纸 | 资讯一键通 | 网络研究 | 主持人库 | 传媒博客 | 媒体社区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世界媒体实验室 > 媒体动态 > 传媒改革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世界媒体实验室上投放广告
媒介体制改革

世界媒体实验室ICXO.COM ( 日期:2005-08-08 10:32) 传媒日报

本类精华文章
 核心价值回归,新闻改革的一个观察视角

摘要:论文更多的着眼于理论上阐释媒介体制改革问题,以及这个问题提出的或然性必然性。通过对历史规律的把握,来预测我们的媒介生态未来会是么样子。我们相信它总会到来,无论有多么强大的外在力量存在。

关键词:体制 生产关系 信息社会 市民社会 知情权 十六大

Abstract: We base the problem of media system on theory to explain it by some deeper degree in this thesis.  Is there any significance in the thesis we deal with? Thats the problem of inevitability and possibility. Having grasped the law of history of media, we attempt to predict a media ecosystem of the future. No matter how mighty the unknown power exists, we believe it will come to reality some time or other.

Key words: system, relation among production, information society, burgher society, right of knowing the true, CCP congress 16th.
By Haisheng Wu

第一部分、引言:廓清对媒介体制改革问题研究的迷思

媒介研究作为一项实用主义研究,也需要体现人文主义关怀。这不仅取决于媒介本身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更是研究者作为社会强势话语权的拥有者的社会责任的要求。马克思的精神交往理论主张把精神产品的生产,传播放在社会大系统中来研究,这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辨证要求,所以能从本质上把握精神生产、传播的主体的历史规律,抓住大众媒介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

目前,对传媒体制的研究的人很多,真正有价值的很少。这些研究大都以媒介自身为主体,独立地,单线地讨论生产力,即媒介生产工具,媒介机构的发展问题,而放弃对媒介公共性的追求,放弃对大众传播与社会发展关系及对社会秩序的维持和改造的功能的探讨,新闻传播学固有的社会关怀也被冷落。这是用工具理性代替价值理性。这种价值归属曾经给西方社会带来巨大的问题和烦恼,所以也正是西方批判学派批得最深刻的。

本文作者当下并不拥有强势话语权,却愿意让研究尽可能的体现人文关怀,在社会大系统中把握媒介,从而对媒介体制改革铺陈管见。

第二部分、理论阐释

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若把媒介看成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它也应该是历史的一个环节。探询媒介的发展,可以从历史中找到规律。所以在这里引入该命题。列宁说历史和未来是两级相通的,也就这个意思。就是说我们如果把历史整理出一条线,在撇开历史,单用逻辑来构造历史,会发现这两条线是一致的。现在我们来探讨媒介的规律,也可以这样。有两条相对稳定而又没有处于危机中的逻辑:一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原理;二是人类文明是不断发展的,从传统的封闭的专制的向现代的开放的民主的社会变迁。

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适应的生产关系来配合。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工业,人类迎来了信息时代。意味着信息在社会生产力中起到了代替原来由物质、能源充当的角色,成为社会生产的决定因素。人类的生产方式于是也应该跟着变化,改变生产关系,适应发展。这条逻辑在媒介发展史上,有正反两方面来证明。凡是大众媒介真正充当起信息传播的职能的社会,在信息时代是领先的,相反,媒介信息属性被掩盖的社会,总是遇到发展中的羁绊。这一点下面还会讲到。

我们再看第二条逻辑线。逻辑是这样发生的,如果历史能够与之统一,人类将会迎来一个现代、开放、民主的社会。任何意识到逻辑的而又做出与历史违背的事情,是不会长久的,是对人类的不负责任。分析这条逻辑的三个因素,会发现大众媒介的存在正是促进向现代、开放、民主社会的转变的。大众媒介在这个变迁中扮演革命的角色,它通过无所不在的触角,将人类“重新部落化”,将社会信息资源平均化,从而实现其历史角色。

二、建国以降我国媒介体制改革运动轨迹的素描

1、建国初,我国媒介(主要是报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国家通过关停并转将社会上几乎所有不同所有制的媒介变成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媒介全部国有化,全国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党媒体系。应当承认这种体制在当时是没有问题的。党在当时与人民的利益是一体的,党的言论确实很大程度上代表人民。全国范围内社会群体也高度一元化,矛盾不体现在领导者和人民之间,所以尽管执政党利用媒介引导舆论灌输意识形态,也不对人民利益构成威胁。值得一提的是,建国初我们是有新闻出版署的,那是的很多媒介管理措施是由新闻出版署来发出的,而不是党的指令。可惜在1952年被取消,因为这多少妨碍了作为指令的发布者意图的实现。这种体制为后来的历史灾难埋下伏笔。

2、历史的断裂。1957年全国上下掀起反右斗争,所有媒介成了斗争中的马前卒。在党的指挥棒指引下,无节制的走向法西斯主义,酿成文化大革命。在少数人掌握媒介的极端专制体制下,别有用心的灌输意识形态,任意打压意见反对者成了媒介当时的唯一职能。我们所称的断裂,是新闻媒介规律的断裂。是媒介发展历史进程的断裂。也是历史规律的反面表现形势。这种局面存在了廿多年,却给媒介,给社会发展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灾难。也从反面证明,历史规律的不可违背性。

3、1978年,随着历史的反弹,我们开始重提新闻规律和党的优良传统。这一时期三件事情可圈可点。即所谓的“断奶”,广告的恢复,重建新闻出版署。随着政府财政危机的发生,对媒介的财政支出日见紧张,不得不宣布逐渐取消对媒介的财政支持。即政府以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为原则,将新闻媒介单位逼上了自寻生路的梁山,媒介单位面临的不再是以往单一的宣传任务,更有生存危机,面对竞争者的竞争和为员工发工资和福利等。

广告是1978年底上海《解放日报》带头冒险恢复经营的。这一动作为中国媒介向现代化经营提供了路径。于是各种赢利性经营纷纷出现。

媒介单位二元目标(即经济和宣传)的出现必然是对以前单一任务的一种冲击。新闻媒介与党的力量不同的另外一种力量的制衡,而且离心力愈来愈强。而经济领域的改革又要求党政分开,所以成立一个不同与中宣部的控制机构成了必然。广播电视部(后改为广播电视电影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应运而生了。二者与中宣部共同构成管制我国媒介的上层建筑。

这一时期还开始了新闻法的起草工作,由于政治原因至今还没有出台。

新闻媒介在这一时期得到的空前发展证明了国家对新闻规律的自觉是合乎历史的,是对新闻传播媒介职能和角色的理顺,新闻媒介生产关系突破樊篱,适应了生产力的时代要求。也是我国社会走向现代、开放、民主的开端。

4、1992年,邓公南巡。市场经济开始得到承认,很多原本非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得到纠正,还原到原来的属性。社会全面转型,这种趋势延伸到文化领域。控制减弱,媒介出现商业化市场化倾向。在不动党媒地位的前提下繁殖出大量增量传媒、边缘媒体,报道内容软化,服务性的信息市场繁荣。媒介格局出现两大分野:党直接控制的一整套党媒和新兴的大众生活类专业类媒体。虽然国家依然控制着媒介创办权,限制私人资本进入,但随着雪藏多年的媒介经济属性的觉醒,这种控制力开始遭到了挑战。各种规则外的隐性行为发生,(1)规则制定者和媒介单位合谋将潜规则发挥到极限。

这时的体制其实已经是发展中的最大障碍,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继续向前。这不是倒退,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历史到了一定阶段,总会有生产关系的不自觉适应,这就需要社会主动调整生产关系。

5、WTO的影响。我们认为加入WTO是朱鎔基总理留给中国的杰作,是对中国最伟大的贡献。让我们一直停滞不前的改革发生了强大的外生压力,我们不得不被动的改革,适应开放世界的游戏规则。对WTO开放的时间表,也是我们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入世直接导致去年十六大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这点社会上讨论的较多,不多讲了。

至此,一个大致清晰的历史轨迹展现在面前,我们以标志性的点来串起历史,虽有取巧的成分,但基本的历史逻辑还是能够展现的。我们的改革一直是一种体制内改革,而不是一种体制改为另一种体制。这是媒介资源的所有者的自觉,统治者给自己制造对立面,让度权利。在其中,我们看到了逻辑在历史中的统一,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总要求媒介生产关系随之变革,我们正在向现代、开放、民主的社会转型,这样的社会期待现存的媒介体制向着所有权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转变,这样的社会期待公共媒介以及普遍意义上制约性的新闻法的出现。

三、媒介体制改革的“客观性”分析

喻国明先生讲,(2)任何一种重大的社会进步都意味着社会利益,社会关系和社会观念系统的重构和再造。

1媒介体制改革的现实基础

如政体改革一样,我国的媒介体制改革选择渐进式的改革,导致容易见效的改革进本完成,而一些在意识形态上敏感的,操作上艰难的改革始终难以突破。这种说法可以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来替代。即生产力领域的改革已到了极限,要继续发展,生产关系成了最大的障碍。旧媒介传播体制被历史发展撑到了弹性极限。我们的媒介一直以来都被作为意识形态而严加管制,这种认识的不妥性在于只从生产关系角度来认识媒介事业和产业,而脱离了生产力,正如国企改革以前我们对于国有企业的认识一样。结果证明没有发达生产力的支撑,生产关系就会走向紧张,走向破裂,即社会主义的破裂,这正好与管制的原始意图相背。意识形态的改革要落后于经济的改革,但迟早要走向同一个终点。对媒介体制的改革也要从生产力的角度来思考。从二者的统一的方面认识事业本质。所以对媒介的改革不仅是对其生产工具,劳动者技能的改革,随着意识形态功能的淡化,我们要把媒介体制改革引向深水区,引向对媒介生产关系,即所有制,资本等要素的改革。

信息社会  信息社会这个概念最初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1980年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出版《第三次浪潮》,信息社会这一概念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影响。这本书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出发来分析信息社会到来的必然性。信息社会是继农业工业革命以来的第三次革命浪潮,电子传播科技,遗传工程,太阳能等新的科技的发展必然会极大的改变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创造一种新的社会文明。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的核心资源是信息。信息取代了前工业时代和工业时代里物质和能量的角色。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而且对政治文化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作为信息生产和传播主体的媒介,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主动承担传播信息的功能,让这种生产的决定要素得到自由流通,是抢占信息社会制高点的必要条件。而过去那种媒介单纯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喉舌功能应该退居次位,这就要求多元信息传播主体的诞生,以平衡多元市场主体的利益。

社会信用机制动摇,传播障碍发生  多年来我国传媒奉行的是一种报喜不报忧的不透明制度,每每在重大时间发生时刻,这种不透明给民主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积累到一定程度,不信任就发生了。当这种社会阶层间的基本信任关系失去的时候,社会是有极大的离心的危险的,流言的土壤形成。一旦遇到大规模社会危机,民众因没有可以信任的信息来源,最经济的处理方法便是模仿其他群体的行为并参与传播行为继而感染其他的群体成员。这种恶性循环极易导致大规模的社会风潮甚至暴乱。2003年的SARS可以很好的反映我们的社会信任机制到了哪个程度。(3)“传播障碍包括结构与功能障碍,如传播制度是否合理,传播渠道是否畅通,信息系统的各部分功能是否正常等”。传播障碍导致社会隔阂,及社会成员关系发生危机,尤其在成员经济收入分配极端不平衡的社会,这种隔阂如果得不到疏导,当对这种分配的容忍到达极限时,暴力就会就会发生。中国在转型的时候形成了既有收入的极端不平衡,社会成员矛盾空前激化,要引起关注。近年发生的多起“仇富”杀人行为,可以部分归因与目前的传播体制不合理以至正常的传播功能没有得以发挥。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强,经济总量上升,利益主体也日趋多元化,更多媒介的出现和代表各种利益主体的声音成为可能和必要。这是繁荣文化事业和沟通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客观要求。对社会共同利益的认识应该有所改变。长久以来我们被马列主义精英灌输成只有他人的利益才是共同利益,媒介的宣传也以这种精神价值为归属,这显然与市场经济的精神格格不入。对共同利益的宣传需要随着市民社会的成熟,这种观念的基础已经动摇。西方认为社会共同利益来自于个人利益的冲突和叠加的合力,所以对媒介的职能也有不同的定位,他们认为媒介应该是社会成员观点的平台,对社会的发展负有环境守望的责任。作为三权之外的第四权负有对政府批评和防止三权勾结的责任。无论我们的政体多么的完善,她毕竟是由人组成的,犯错误是难免的。在开放的世界环境中,这种错误的代价将会是巨大的,媒介在防止这种后果中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市民社会的成熟  市场经济培育出了市民社会及其理论。在西方社会学或者政治社会学看来,现代社会分出三个大致的层次,上层的国家机器,下层市民和中层的中介组织,主要是大众媒介。向来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对立存在的中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传统非市场经济社会里,社会同质化程度高,国家可以用简单的手段达到控制下层的目的。市场经济社会终究培育出了纷繁复杂的利益群体,政府的管理手段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上下离心,各种诉求得不到传达,政出无门。这就诞生了社会公共领域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中介组织具有机器重要的缓冲、安全阀作用,协调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大众媒介作为社会公共领域的主体,格外受到重视。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传人J•哈贝马斯认为大众传媒除了自身作为公共领域的一部分之外,同时对促进整个公共空间职能的发挥起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哈贝马斯指出在一个社会中(4)“理想的情况是在相对独立于国家政权之外的公民社会中,各种利益团体政党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就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的政治辩论、交流,从而影响政治进程”。 这种媒介的从业者或撰稿人“既不是作为专注于个人利益的私营经济的代表而来的,也不是作为国家的决策者而来的,而是作为自由的公民来讨论社会的普遍利益问题。”“通过平等的、公开的、无拘束的讨论形成公众舆论。如果这种条件能保证,公众舆论将作为理性尺度,具有合法的权威性,并能真正保证普遍利益”。而事实上这种“条件”往往收到多方面利益集团的制约而不能实现。在我国政治因素多于经济因素。我们国家推行市场经济却不以别的配套社会制度来保障是很危险的。

中国共产党自执政50多年以来,执政党身份的合法地位已无可置疑,中国的各种政治制度也已正统化,随着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的确立,各种意识形态观念应退居次位,意识形态斗争淡化,各种对抗性矛盾也能在社会内部自觉消化。因市民社会的存在,这些复杂的关系主体只要疏导的足够好,对媒介的所有权改革不会导致大规模的动乱和大量不和谐的声音的出现。

2、作为矛盾对立面的我国媒介体制现状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传媒一直都是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发挥执政党的喉舌的功能。忽视媒介本身的信息属性,即使现在还有人在总结媒介属性的时候,还仅仅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来把握,宁愿放弃对大众媒介作为社会信息传达工具的元属性。这不仅理论上说不过去,更对实践产生巨大的危害。功能的不同应该可以对不同的媒介做出不同的区分,辅以不同的管理制度。而目前我国是所有的媒介都是公有制,体现国家的利益,新闻媒介本身也是政府部门的延伸,受到高度束缚。这当然的妨碍了媒介的环境守望和保障人民知情权的功能。

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终究培育出了纷繁复杂的利益群体。在我国这种多元主体却缺乏多元平台表白,以至于利益得不到体现,委屈得不到伸张。严重打消了国内外投资者的热情。不利于弱势群体通过公开的渠道争取合法利益。

随着数字化和互联网的兴起,我国的媒介体制亟待改革。数字化在原本稀缺的平台渠道资源瓶颈大大缓和,这意味着大众将会有更多的选择,更加分化,原来一本正经的党媒面对的竞争将空前激烈,党媒也要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对现有媒体的失信,使现在很多人在大事发生时,往往求助于互联网,或是从上面得到信息,或是将自己的得不到伸张的委屈在网上发布。互联网仿佛已成为中国最能体现民主的媒体,也因此成为最体现公共利益的媒介。

四、媒介宏观体制改革——我们理想的媒介体制

一个国家的媒介制度包括媒介所有制和国家对媒介的管理。二者合力形成对媒介控制和制约的主要传播制度和社会规范。

施拉姆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中把人类历史上经历的传播制度分为极权主义、自由主义、社会责任和苏联的共产主义媒介四种形态。我国经过50多年社会主义发展,媒介制度已经模糊难辨,不能归为其中任何一种。既然是公有制,怎么可以有党性?既然是党的喉舌,何来自由和社会责任?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逻辑上说,对党和政府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并不矛盾,因为作为执政党,他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上一致的,媒介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不说这理论本身有多大的合理性,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就不可能得到保障。(5)对上负责往往成立对领导机关的负责,甚至是对于某个主要领导者负责,而它的更为本质的要求——对人民负责——的实现往往系于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对于这种本质要求的认识水平、利害诉求及自觉性。

如果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当然不能动。媒介公有制在西方很多国家被证明是对社会文明的有力保障,当然这是指真正的为公众所有。我国的媒介所有制的问题是成分单一,这是计划经济和专制独裁思维的延伸,前文分析了这种体制给生产力发展和历史规律带来的束缚。改变这种现状目前学界、业界和政府达成了很大程度上的一致。强调得更多的是党媒单独负起喉舌和意识形态控制功能,由政府出资,不参与市场竞争,产品受领导机关检查。另一方面承认文化产业的存在,允许私人资本进入媒介,生产新闻文化产品,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讨论的较少的是引入真正的公共媒介(区别于只代表党的利益的公共媒介)。我们目前也没有很成熟的意见,有待更多的参与。真正的公共媒介应当由民间主体来投资兴办,任何政府力量的介入都可能导致言论不自由。而当下我国大多数民众团体经济实力不够强大,民主意识发育不够成熟。这都是要解决的问题。

世界各国都能意识到媒介作为控制舆论工具的特殊性,建立起了不同于其它产业的管理体系。但西方民主国家采取的手段是主要用法律再辅以一定的经济手段,政治手段则很少用,战时是例外。言论、出版自由是用宪法来保障。我们也有宪法,1954年宪法第87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这次修宪,第35条依然有同样的规定。这是对中国人民智商的讽刺和蔑视。贺卫方说我国的宪法是睡美人,现在应该叫醒它了。中国用行政性指令代替法律已有50多年。这种措施上的不同本质上取决于认识上的不同,即对媒介只是意识形态工具还是特殊的产业的不同认识。美国把通信、广电都看成是电信业,1996年电信法就是针对全国所有电子媒介的一部法律。这样看来,我们的信息产业部、广电局两个部门只行使了人家一个FCC的功能,这还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这种由于认识的不同形成的三个部门(包括新闻出版署),及对产业领域的人为划分,适合不适合我国的媒介发展。如果回到建国初的特殊环境,这种划分也无可厚非。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个现代、开放、民主的社会环境的形成,这种管理体制已经显得乏力且成为阻碍媒介生产力的人为因素。一部《新闻法》从八十年代拟稿到今天依然没有出台,这意味着什么?强调新闻法,不仅是管理体系上的问题,更多时候是对从业者的安全 、舆论监督和民众知情权的保护,最近几年总是听说记者被打,打压新闻,非典事件更是对这种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的残酷诠释。一个健全的制度必须是多方力量的平衡作用,企图用一种指令性手段来代替法律、经济和政治的综合,不能组成一个科学、理性的社会制度。

第三部分、媒介体制改革的实践

社会嬗变有三种方式:改良,这是对原有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细节,进行主动的调适;革命,是原有社会矛盾激化,而体制内部不能提供有效渠道自我改变,只能自下而上的摧毁原有结构;改革是处于二者之中的一种方式,不需要摧毁,社会主动改变结构,以适应生产力。我国目前的媒介体制调整不能算是革命,因为改革主体是主动的行为,也没有根本改变社会形态。十六大是一个分水岭,之前的调整只能算改良,之后可算改革。十六大的文化单位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要求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提法把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来的文化产业从理论引到实际操作上来。文化产业的提法从根本意义上改变了对媒介属性与功能的认识。雪藏多年的媒介信息属性,经济属性得到承认,传播信息的角色,环境守望的功能都可望恢复和理顺。

既然承认了是产业,改革就有规可循了,可以把作为文化产业单位的媒介作为国有企业的一种,采用国企改革的办法,改革媒介。我国改革一向的规律是先试点,再全面铺开。2003年中央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确立35个试点单位,9个省市,8家报刊社。这其实已经突破了试点的意义,应该说一次中等规模的改革。无论是范围上还是深度上。
因为试点主要涉及新闻出版业,下面从报刊社的角度来谈这次转制。

市场主体

1978年人民日报向财政部打报告,要求“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以缓解经济压力,后来从权宜之计演化为业界的共识,这也算中国特色。这种两头沾的制度使报社在政策上既能享受事业单位的优势,又能像企业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利润。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这种体制模式开始遭到市场经济的严峻挑战,成为制约报业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表现为:各部门,各地区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条块分割,质量低下,管办不分,加重农民负担,进出机制不顺,不能形成新陈代谢机制,不利于报业竞争水平的整体提高。

市场经济下,企业是市场主体的一种标准组织形式。发展报业产业,要建立新型市场主体。以企业的组织形式来组织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报社实行公司制改革,使报社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实体。这一套国企改革已有很多的经验,这里不多说

值得一提的是转制过程中的产权问题,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产权改革涉及到了我们的经济基础,一切有关产权的操作不当(例如在转制中低估国有资产,尤其无形资产)都可能损害报社所有者国家的利益,就可能导致政策流产,这有国企改革中的MBO作为前车之鉴的。所谓“痛到深处是产权”,要协调好各方利益。中央提出的原则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报业市场生态环境

这里主要讲两个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

报社推向市场,融资成了最关键的事。也前的报社资金来源基本只有两个,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而国家从80年代开始逐步减少事业性拨款,报社的资金就只能靠自身的积累和少量银行贷款。这当然严重制约了规模和实力的扩张。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个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知道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通过股份制公司转瞬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报社现在有了市场主体的身份,利用股份融资是题中应有之意。目前国家的规定是,可以向国有企业融资,即其他国有企业以参股的形式投资报社,获取投资受益。私人资本和外资不得进入。当年《中国经营报》的产权纠纷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在市场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资源,于报社是很重要的事情。我们认为人力资源做好了,就能形成核心竞争力。考察核心竞争力有三个特性:有差异、有价值、不可复制。人力资源正好符合。传媒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脱节。目前的人力资源市场特点是,结构不合理:管理型人才不多,有老龄化现象。人力市场机制不合理,能进不能出,不能按市场原则自由流动,不能公平招聘人才,裙带关系严重。

结语:理想有多远

这样改革下去,我们也能看到理想的实现是可能的,只是这种做法,我们要等多久才能让理想变成现实?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出现实的距离,来展望未来的路。

目前的改革还只是微观经营层面上的,这样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市民社会代言人和履行环境守望功能的公共媒介依然没有产生,相关法律机器也没有建立起来,媒介工作人员和人民的知情权依然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一个平衡的媒介生态也很难出现。这些原本逻辑之内的东西,却因过程中诸多不定量的干扰,,迟迟没有在历史和现实上发生。但我们相信这些变量只能推迟历史规律作用的发生,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自觉主动的改变媒介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决定一个理想的现代、开放、民主的社会到来的迟早。
                 
注释:市民社会:西方对这个词又不同的定义。我国学界有一种较普遍的说法认为,市民社会是一种享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个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与整合形态,是与市场经济和民主生活相联系的独立于政治国家的民间自治领域。其特征有人格独立性、民间自治。契约普遍性、公司两栖。

引文:
(1)、中国新闻改革中的“体制改造”  潘忠党
(2)、合京链接――体制与游戏规则的再造  喻国明
(3)传播学教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1页   郭庆光
(4)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学林出版社 1999第35页   哈贝马斯
(5)2004中国传媒业大势推想     喻国明

其他参考资料:
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  学林出版社
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简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陆学艺《“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吕文凯《公共媒介与社会健康发展——关于我国新一轮新闻改革的理论思考》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传媒》杂志第8、9、10期封面文章


 
  来源: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查看/参与评论  
 
栏目导航
更多精彩,请访问世界媒体实验室(media.icxo.com)首页